随着春节的临近,一些餐馆饭店的生意也火爆起来。记者发现,有的餐馆为了逃避开发票,想出了种种花招,有的餐馆甚至表示,不要发票的顾客可获赠可乐和烟酒等物品。
1月21日晚,记者与朋友在东关大街一家饭店吃饭,点了80多元的饭菜,当饭后向店家索要发票时,对方竟明确回答,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可以获得店家赠送的可乐两罐,如果要了发票就没有东西送了。记者前几天在和平路一家烧烤店吃饭时也遇到类似事情,记者消费了100多元,索要发票时,服务员直接回答没有发票,记者说可以开收据,但必须在收据上盖该烧烤店的公章。服务员离去一会儿之后,竟带回几张其他饭店和某洗浴中心的发票,并告知如果不要发票,可以赠送别的小礼物来代替。
无独有偶,省城张先生前几天在和朋友外出吃饭时,消费了200多元,饭店告诉他们,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可获赠凉菜一盘、纸巾一包或者香烟一盒,说着还把香烟拿出来让他们挑选。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少开100元面额发票,可少缴纳6元多的税费。而他们送给消费者的香烟、凉菜或者纸巾,价值都远远低于应缴税费金额。而且,商家的缴税额主要根据其在税务部门购买发票的面额来定,“如果能少开发票,就可以隐瞒一部分经营收入,少缴税费。”从事财务工作的张先生说,就这样,不少饭店在开不开发票的问题上玩起了花样。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餐馆以烟和可乐等实物代替发票的做法是偷税逃税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只要消费者与餐馆之间发生了买卖关系,消费者就有权索要发票。若餐馆不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属违规行为。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向餐馆索取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