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成都市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执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展开无证无照食品餐饮企业大整治活动。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户,应当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或通过四部门的服务电话,依法申领有关证照。屡教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户,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处罚。
成都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成都市内各类未经卫生、环保等部门发放许可证,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违法从事餐饮食品等行业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在整治范围之内。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为重点地区。
在这次整治中,各执法部门对于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户,主要采取教育规范为主,责令其尽快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申领证照;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在达到卫生安全等标准后申领证照,或调整经营方向,转为合法经营;不能取得办理营业执照前置审批手续,或不符合办理营业执照相关要求的,应主动停业。
据介绍,对于无证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执法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对于商场(店)、餐馆越门占道经营,以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它经营活动的,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对个人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可处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执法部门将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