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姐弟俩状告肯德基食品涉“红”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大读者关注。4月22日上午,碑林区法院初步定于一个月后开庭审理此案。
现年17岁的平平(化名)和14岁的弟弟小军(化名)经常吃肯德基,且特别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和烤鸡腿堡系列。05年3月16日,姐弟俩看到媒体曝光肯德基食品涉“红”一事后,将肯德基的特许经营商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茂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为原告每年进行体检;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承担原告今后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双倍返还原告在被告处的花费247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4月22日上午,原告姐弟俩的父亲胡先生和代理人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薛鹏一起来到碑林区法院。被告松茂公司两名代理人也出庭。审判长向双方当事人表示,法院将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审判长初步决定,此案一个月后正式开庭。
原告胡先生称,由于两个孩子都在上学,所以有关诉讼方面的事情都由他作为法定代理人替孩子们出面。被告松茂公司从北京聘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玉生代理此案,另一名代理人为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晓佳。两位代理人表示,他们都是刚刚接受委托,还需要搜集有关证据,无论结果怎样,会认真对待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