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主审法官法锤重重落下,备受瞩目的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福成)状告哈尔滨福成饮食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福成)第1344801号“福成”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河北福成胜诉。由于该案涉及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即该如何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冲突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驰名商标讨说法
“福成”商标,是中国第一家养牛业的驰名商标,是以董事长李福成的名字注册而成。1980年,福成集团的前身福成养牛场把“福成”作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1998年7月又申请了带有汉语拼音和图形的组合“福成”商标,1999年12月14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该商标。河北福成是我国以养牛和餐饮业为龙头的上市公司,福成商标也成了优质牛肉的标志,李福成还首创了“肥牛火锅”,目前福成肥牛火锅连锁店已遍布全国。“福成”商标也于2006年9月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福成肥牛火锅”被认定为知名服务品牌。
哈尔滨福成原是河北福成的客户,后来注册了哈尔滨福成饮食有限公司,又注册了“龙福成”商标,并将分公司开到了昆明。被告昆明福成在广告宣传、店堂装潢、定餐卡等物品上并没有使用自己注册的“龙福成”商标,而是突出使用了去掉“龙”字的“福成”二字。为保护自己20多年辛苦创下的“福成”品牌。河北福成远赴云南打起了维权官司。
河北福成认为,哈尔滨福成将已是中国优质牛肉标记的“福成”注册成企业名称,在“福成”前加个“龙”字注册为商标,使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与河北福成有关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昆明福成在经营中使用“福成”商标,侵犯了河北福成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两个合法权利的冲突?
昆明福成辩称,昆明福成是哈尔滨福成在昆明市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享有企业的名称权;昆明福成使用“福成火锅”“福成肥牛火锅”等表述属于合理简化使用企业名称,不构成对河北福成的侵害;本案争议是两个合法权利冲突的结果,哈尔滨福成肥牛火锅城是哈尔滨福成公司前身,二者的设立时间均早于河北福成公司取得134480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河北福成公司注册1344801号商标时具有恶意抢注他人企业字号的主观故意,产生本案权利冲突的过错在河北福成一方。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昆明福成在其经营场所和宣传资料上显著标有“福成”、“福成集团”、“福成肥牛火锅”等文字,与其企业名称不符,企业名称简化只允许在牌匾上使用。哈尔滨福成昆明公司的行为并非正常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昆明福成店外灯箱上标有“福成肥牛火锅”字样,故意改变自己的商标文字,使之与河北福成的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具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意图,主观上具有混淆服务来源的故意。其擅自使用“福成肥牛火锅”这一知名火锅服务的特有名称,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对河北福成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云南省高院为此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哈尔滨福成饮食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立即停止对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第1344801号注册商标文字“福成”及其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福成肥牛火锅”的违法使用;在《昆明日报》发表声明,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损失20万元等共计6项判决。
名称权和商标权谁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本案中的两个焦点问题十分引人注目:一是昆明福成仅仅使用了河北福成组合商标的文字部分,是否构成侵权?组合商标是否只有作为整体才受法律保护?二是河北福成的商标权是经过注册的合法知识产权。昆明福成是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其名称是经过核准登记的,依法享有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都是合法的民事权利。昆明福成是否能够因为拥有企业名称而免于被追究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对此,知识产权界权威专家认为,企业名称登记是有地域性的,而商标权则是独占性的。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权不能对抗商标专用权。即便是企业名称的登记时间早于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也不能滥用,至少不能在企业登记的管辖范围之外对抗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