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的时候我已经是别人家婚宴上的常客。不论村子里那家人红白事情,总要摆筵席来宴请乡亲们,我也不例外地成了座上客。别人家的娃娃三岁的时候还在玩尿泥,但我却已经堂而皇之地和大人们坐在一起吃酒席了,偶尔还来一杯酒,喝得晕忽忽地,学着老汉们的样子,背着双手,像小伙子一样唱着哥哥妹妹那样的情歌一颠一颠地往家里走,引来无数人唏嘘,都以为这个三岁的娃娃一定是一个奇人。
家家请我去吃席,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特别清楚宴席上的每一道菜的名称、做法、味道、上菜顺序,八菜四汤十二干果那都被我在两岁的时候就牢牢记住了,味道不对或者顺序错了都能被我发现。所以渐渐地我就成了一个默认的权威,不论谁家办事情摆宴席,只要我去吃了,人家都会特别关照我,给我独享一份,然后还会不断地问我:“香么?”我随口说一句:“香!”那就成了,主人家眉开眼笑,觉得在乡亲们面前都有了面子,连说话的时候都多了一些底气。
那个时候我其貌不扬但是冰雪聪明,什么东西都过目不忘。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将来一定很有成就,我就醺醺然。但后来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个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挥霍干净了,长大以后我就是一个稍微强一点的白痴,基本上浑浑噩噩。所以常常怀念小时候那些风光无限的日子。
早些年吃惯了我娘做的饭菜,就吃不下别人家的女人做的饭,而且总有一大堆的理由来解释和说明我为什么吃不下。那时候虽然家里吃的东西不多,但是温饱没有问题。我大约从小就注定了这辈子要当食神,没事儿干的时候就喜欢往野地里或者菜园里跑,弄一些菜蔬或者野地里的不知道名字的野菜,拿回家来随便拨弄,然后就能挣出一些名堂来,还起了各种各样充满孩子气的名字。比如野地里有一种像番薯一样的东西,我也不知道名字,家乡叫做丁零当啷。我把它挖回去,煮熟了油炸之后,叫做油炸杨狗剩。因为邻居杨家的儿子狗剩曾经用醋钵大的拳头无情地痛打了我,并且抢走了我的一块磁铁,所以我一直记恨他,但是我没有足够的力量打得他满地找牙,所以我就把他的名字放在了油炸丁零当啷上面。那一道菜果然就获得了大家的认同和欢迎,乡亲们都非常喜欢吃,经常挎着篮子到野外去寻找,然后回家做来吃。后来就连酒席上面也有了“油炸杨狗剩”这么一道特别的菜。杨狗剩看不出我的险恶用心,以为一下子出了名就非常开心,还专门买了一包桃酥来我家里看望我,说我以德报怨,成就了他的名声,所以一定要感谢我一下。后来野地里的丁零当啷基本上绝迹了,就只剩下坟地里还生长着一些,嘴馋的人还专门到坟地里去找,很多人为了嘴巴,都忘记了祖宗。他们一边挖丁零当啷,一边说着多年以前发生的关于油炸杨狗剩的事情。很多大人都在感慨他们的孩子运气不好,要是早一点出生,至少有机会让我研发一道菜,并且用他的孩子的名字来命名。
我的父亲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一辈子都默默地劳动,连说话都不是很多;但是我很崇拜我的父亲,因为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人这一辈子一定要本分地过日子,一定要在可能的情况下让家里人和自己都能吃好一点。所以,虽然父亲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但是父亲什么时候都会买一些肉和好吃的东西回家给孩子们吃,自己到现在都还只抽一块钱一包的烟。父亲给了我一个信念,那就是会吃,吃的舒服。平常父亲总是能做出一些很特别的东西来,我也就在这方面的了真传,所以我做菜常常不拘一格,有时还惊世骇俗。乡下人吃饭一般都不怎么讲究,随便做一点饭菜就将就了,但是我家里的饭菜似乎总有一些变化,因为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爹娘和我都下厨房,都能做出一些不同的菜肴来。
我从小做饭总喜欢要求不但味道好,而且要好看。所以在做饭的时候总是不厌其烦地变花样。最平常的土豆先煮熟了,捣成泥,拌上调料,尤其要加入很多很多辣椒粉,还要放一点糖进去,再捏成丸子,用油炸一下,用葱花炝炒,放在猪肚丝做成的高汤里面,滋味无穷。一般人家听一下都会觉得麻烦,但是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做,做出来全家人吃得格外香,就连贪嘴的邻居有时候也摸进来蹭一口。我总是很乐意招待,但就是杨狗剩每次来我家里的时候,只要听见他在门外喊,我就赶紧把我做的菜藏起来,然后打开门,笑呵呵地说:“哎哟,狗剩啊?我们已经吃完了!”狗剩就憨憨地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我真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在我童年时候我就学会了吃东西,也学会做东西吃。当初的人们并没有看透我,总觉得我将来一定很有作为,其实在我看来,那些仅仅是我小小地用了一下心思而已,没想到那点心思用错了,到了今天我这个食神竟然没有半点光彩,也没有人崇拜我,我自己默默地在厨房里奋斗了二十年,现在最盼望的是赶紧有一个儿子来接我的班。这个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父亲其实很狡猾。
(文/伊迪文化传播供稿)